2016.08.30 產業新聞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初步審定 新增多項獎勵機制
經濟部今(30)日召開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第2次會議並達成初步共識,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與105年度比較,除太陽光電及地熱發電為實際反映成本趨勢稍作調降外,其餘再生能源類別均有調高。
經濟部指出,106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與105年度相同。但躉購容量級距部分,為鼓勵開發陸域以外設置太陽光電,將新增水面型太陽光電躉購類別
此外,針對太陽光電部分,經濟部表示,為鼓勵國內設置者使用高效率模組,進行產品差異化及產業升級,今日審定會決議新增獎勵機制以提升高效率模組設置誘因;同時,為推廣沼氣發電及離岸風電,考量國際發展經驗及國內設置情形,同步調升躉購費率以提高設置誘因。
經濟部並進一步表示,此次會議並就多項獎勵機制進行討論,包括太陽光電高效能模組躉購費率加成5%、北部地區(含北北基、桃竹苗及宜花)太陽光電躉購費率加成15%、放寬地面型太陽光電費率適用時點、離島躉購費率按實際公告費率加成15%等。
經濟部表示預定在9月20日將再就各類再生能源之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向社會各界進行說明,並聽取各界對於106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之意見。
♦ 資料來源: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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