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3 產業新聞 太陽能電農注意!半年平均每月銷售額達到8 萬元要繳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年興起一股綠能售電風潮,自建太陽能系統、認購太陽能板、太陽能屋頂出租等方式,均為賺取綠金之多元模式,許多民眾利用農地或屋頂等架設太陽能板,與台電簽立售電合約,獲取長期收益,凡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達到 8 萬元者,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將電能全數銷售給台電,如無其他銷售行為,且最近 6 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 8 萬元者,得免辦理稅籍登記並免課徵營業稅,由台電於付款時填報「個人一時貿易資料申報表」予該個人,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不過要注意的是,一但最近 6 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達到 8 萬元,即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未依規定辦理者,國稅局將依法補徵營業稅額,並裁處罰鍰。
責任編輯:Chris
新聞出處: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18629-Taiwan-solar-power-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