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6 產業新聞 〈北部〉太陽能光電板 9公所屋頂 集電能供輸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
太陽能發電正夯,桃園縣政府及桃園等9個鄉鎮市公所將投入2240萬元,在他們的行政大樓頂樓建置太陽能光電板等設備,估計每天可發電300度以上,每年節省電費約30萬元。
桃園縣政府將投入2240萬元在縣府所屬機關及9個鄉鎮市公所建物的頂樓建置太陽能光電板等設備。(記者陳文正攝)
除了桃園縣政府及各鄉鎮市公所外,台電也準備在觀音鄉大潭發電廠內投資1000餘萬元,建置裝置容量600到700千瓦的太陽能光電板,目前已在作環評。
縣府工商發展處說,經濟部能源局也補助民眾及公司設置太陽能光電設備,有意願的人可洽能源局電話:(02)8773-3988轉801~808,或洽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處,電話:332-0314。
這項經費是由桃園縣政府向經濟部能源局所爭取,初步決定設置地點包括桃科、環科、大潭工業區聯合服務中心、桃園縣風景區管理所等。不過大園、大溪、中壢、平鎮、桃園、復興、楊梅、龜山、蘆竹等9個鄉鎮市公所也會在圖書館、公園管理中心或鄉鎮市公所的樓頂設置。
每年可省下30萬元
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初步建置經費約2240萬元,總裝置容量可達114千瓦,未來所發的電力可供應給各公家機關使用,假日則可把多餘的電力賣給台電,縣府初步估計,每年可因此節省約30萬元的電費,工商發展處強調,雖然所節省的電費並不多,但有示範的效果。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