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汰換老舊耗能家電,經濟部依縣市反映意見,修正「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將補助對象由服務業放寬至一般住家,惟各縣市辦理方式尚未確定,報導內容過度延伸,易造成民眾訊息混淆
為鼓勵汰換老舊耗能設備,經濟部於107年起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方案,其中藉由地方政府補助汰換老舊空調及照明低效率設備原以服務業為主,為加速達成方案執行效益,並進一步擴大內需、刺激消費,經濟部因應縣市反映意見,於去(107)年底修正作業要點規定,擴大補助對象至住宅。
擴大補助對象至住宅屬「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因地制宜項目,縣市採行何種補助方式原則尊重各縣市規劃。
因各縣市提案計畫書尚未提出,目前縣市辦理方式(如汰換補助品項、標準、額度及辦理期程)並未確定,報導內容以過去家電補助推動做法過度延伸,易造成民眾訊息混淆。
二、經濟部將邀縣市討論相關執行細節,並提供縣市必要之協助,以加速補助推動腳步,於補助內容定案後,正式對外說明各縣市補助方式
經濟部將邀縣市討論相關執行細節,並協助縣市儘速完成計畫提報,以加速補助推動腳步,並將於全案確定後對外說明各縣市補助方式。
經濟部提醒民眾可以隨時注意各縣市政府發布之相關資訊,或透過「自己的電自己省」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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